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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統一考試簡章



壹、考試日期:101年1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應試資格:


年齡皆須滿18歲以上者;已屆65歲命令退休年齡者,若經錄取依規定不予進用。











































考試類科



應試資格



工程人員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


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2.取得農田灌溉排水乙級


技術士證照者,或取得農田灌溉排水丙級技術


士證照後從事相關工作2年者。



灌溉管理人員



灌溉管理組


灌溉管理人員



電機組


一般行政人員


電腦組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


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行政組


會計組


地政組


地政測量組


觀光組





※ 正確甄試類別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應試科目:






















































甄試類科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備註



工程人員


1.國文(論文及公文)


2.法學緒論


3.水利工程概要 4.測量學概要

(1)法學緒論採測驗題。


(2)括號內百分比係該科目


總成績所佔權重。


(3)灌溉管理人員專業科目


二「農田水利組織通則等相


關法規」包括:農田水利會


組織通則、農田水利會組


織通程、農田水利會灌溉


排水管理要點、水利法、


水利法施行細則、台灣省灌


溉事業管理規則、水污


染防治法、水污然防治法


施行細則。


 



灌溉管理 人員


灌溉管理組


3.灌溉排水概要 4.農田水利組織通則等相關法規



灌溉管理 人員


電機組


3.電工概要 4.機械概要



一般行政 人員


電腦組


3.程式設計概要 4.電子計算機概要



行政組


3.行政學概要 4.行政法概要



會計組


3.會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地政組

3.土地登記概要 4.土地行政及土地法

地政測量組


3.平面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4.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



觀光組


3.觀光行銷學 4 .觀光資源規劃






※ 正確甄試類別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報名事項:


一、
報名日期101年9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本考試採分會報名(一律通訊報名)、分會錄取進用方式(以每一農田水利會為報名及錄取區)。


伍、錄取標準:


 
共同科目佔30%,專業科目佔70%,合併計算為總成績,依總成績之高低依序錄取至該會之預定
錄取人數額滿為止,但應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加權平均總成績不滿50分者,即使尚有缺
額,亦不予錄取。分數相同者,以專業科目第一科分數高者為錄取,專業科目第一科分數亦相同
者,再以專業科目第二科分數高者為錄取,專業科目均相同者,以國文分數高者為錄取。


陸、錄取及任用:


一、
錄取人員由甄試委員會分水利會依錄取順序公布,並分送各農田水利會,由各農田水利會列冊儲
備候用,並依任免程序,遇缺派用。考試錄取進用人員,須經試用期滿後,繼續任職滿四年後,
始得商調至其他水利會(包括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及農田水利會聯合建設基金管理委員會)服務。
 如中途離職者,嗣後欲回任農田水利會職員,亦應先於原進用之農田水利會,補滿任職年限後,
始得任職於其他農田水利會。


二、
正、備取人員依考試成績由各農田水利會依序進用;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二年內未經水利會進
用時即喪失其備取資格。


三、
錄取人員任用時,須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肺部X光透視),不合格者取消任用資格,不
得異議。


四、
錄取人員應先行試用,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任用,正式任用後其試用期間之年資得併
入服務年資。


柒、加分標準:


一、
報考灌溉管理人員領有農田灌溉排水證照者,其屬甲級者總成績加五分、乙級者總成績加三分
、丙級者總成績加一分。


二、
報考電機人員領有電機、機械證照者,其屬甲級者總成績加五分、乙級者總成績加三分、丙級
者總成績加一分。


三、
上述領有證照人員參加其他類組考試者不予加分。


捌、附註:


一、
待遇: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依照「台灣省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規定核薪;台北市各水利
會依照「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要點」規定核薪。


二、
管理、電機及工程人員須常從事外勤灌溉排水管理、測量施工並須擔任夜間勤務等工作,具危
險性及特殊性,女性及行動不便者,請於報名時,詳予考慮。


以上資料網路搜尋取得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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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是「公職考試」特別值得注意的一年! 
公告需求人才 3097人  報名日期 101.4.3-12



 101年是「公職考試」特別值得注意的一年!行政院推出「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四年內編列5000億預算、提供30萬個工作機會,101年是「促進就業方案」的最後一年,政府機關全面配合施政方案,積極釋出職缺、招募新進人才;同時,各級單位全力推行「公職人員優退政策」,擴大進用人員,以達促進就業的施政目標!新直轄市開始增置員額,依據銓敘部統計,新直轄市預計增置22,404名員額;人事行政局表示,新直轄市職缺將分三年補足,三年內將釋出大量名額!有志擔任公職之考友,應把握絕佳的報考機會!


  『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係國家考試的主體,採全國「統一報名」、「統一錄取」、「統一分發」方式辦理,主要分發中央政府及所屬單位任職;『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之舉辦則係為配合「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以達中央、地方雙大掄才之功效,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主要分發直轄市、各縣市政府及所屬單位任職。


  考選部100.12.6.表示:為了穩定政府機關的人事系統,考選部正研擬修訂「公務人員考試法」,研議將「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轉型為限縮偏遠地區及離島;直轄市暨各縣市政府名額則匯入「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改成每年上、下半年各考一次。有意於志願所在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服務的考生,請把握「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轉型前的最後機會!


  由於「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與「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相同,因此,有志擔任公職之考友均應報名「101年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同時參加「101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所謂一箭雙鵰也!



































考試名稱


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報名資格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101.7.13-14 101.4.3-12 年齡不限,高中職以上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101.7.15-17 年齡不限,大學以上
地方政府四等考試 101.12.22-23 101.9.11-20 年齡不限,高中職以上
地方政府三等考試 101.12.22-24 年齡不限,大學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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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務小管家 5.3 版改版說明
 
(免費記帳軟體、生活日常記帳簿、賺錢省錢工具軟體、電子記帳簿、免費下載)
1.新增 [其它分類] 加入 [Change] 項目(使用此項目記錄不會統計在 收入 與 支出 統計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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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臺銀證券新進人員甄試定於4月21日舉辦,3月26日至4月5日報名 (網路報名)      甄試簡章 101年臺銀證券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 甄試簡章(Word版) (如開啟後發生頁碼顯示錯誤,建議您使用PDF的版本)
  • 甄試簡章(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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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基層行員甄試定於5月5日舉辦,3月19日至4月19日報名 (網路報名)         
     
     甄試簡章 「101年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基層人員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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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臺銀證券新進人員招考 3/26~4/5報名,4/21考試
    101年臺銀證券新進人員甄試定於4月21日舉辦,3月26日至4月5日報名 (網路報名)    本次招考新進人員共2名,招考類別為「權證資訊人員」及「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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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基層行員甄試 3/19~4/19報名,5/5考試
     
    101年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基層行員甄試定於5月5日舉辦,3月19日至4月19日報名 (網路報名)          本次招募新基層人員共33名(備取24名),招募類組包括消費金融客服人員、消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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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考試時間:


    一、
    筆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口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報名時間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資格條件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年齡不限,性別不拘。


    三、
    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規定日期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
    體格需求 ( 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 :


     
    1. 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 0.8 ,或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 55 分貝以上。


     
    2. 辨色力異常 。


     
    3. 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


     
    4. 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


     
    5. 其它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


    肆、甄試類別、資格條件及考試科目:





























































    職等



    甄試類別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考試科目



    七 職 等


    風險管理 1. 研究所以上畢業 2. 具下列任一經驗至少一年以上者: (1) 在會計師事務所、財務顧問公司任職 (2)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單位、財務操作單位或授信審查單位任職 (3) 在大專院校教授風險管理課程 1.科目一: 銀行自有資本之計算與自有資本標準之國際通則(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含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財務金融、統計學;非選擇題)
    國際金融 (英語組) 1. 研究所以上畢業 2. 英語程度通過相當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 全民英檢 (GEPT) 中高級初試檢定合格 (2) 托福 (IBT) 達 80 分或托福 (CBT)200 分 (3) 多益 (TOEIC) 達 750 分 (4) 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 (BULATS) ALTE Level 3 以上 (5)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 5.5 (6)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筆試達 240 分、面試達 S ~ 2+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非選擇題 ) 2.科目二:國際金融(非選擇題)
    國際金融 (日語組) 1. 研究所以上畢業 2. 日語程度通過相當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筆試達 240 分、面試達 S ~ 2+ (2) 日本語能力測驗 (JLPT) 達一級 1.科目一:國文、日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非選擇題 ) 2.科目二:國際金融(非選擇題)
    法務 1.大學以上法律系畢業 2. 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 ( 需已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 1.科目一: 民法及民事訴訟法 ( 各佔本科目 50%;非選擇題 ) 2.科目二: 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 ( 各佔本科目 50%;非選擇題 )
    會計 1. 大學以上畢業 2. 取得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 1.科目一: 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會計學 [ 含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IASs)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 (IFRSs) 及相關解釋 ] 、稅務法規;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
    程式設計人員 1. 大學以上畢業 2. 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經驗 3 年以上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含程式設計 [ 以 JAVA SQL 、 .NET 語言為主 ] 、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六 職 等


    財富管理 業務人員 1. 專科以上畢業, 並曾任銀行理財專員、理財顧問人員或從事銀行財富管理相關業務 2 年以上 2. 已取得「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以及「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並取得至少下列 3 種測驗合格證明書: (1) 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 (2)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人員資格測驗」 (3)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 (4)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 (5) 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6) 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7)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8)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 ( 選擇題 )

    五 職 等


    資訊人員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綜合科目 ( 含程式設計 [ 以 JAVA 、 SQL 、 .NET 語言為主 ] 、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非選擇題 )
    地政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含地政學概要、民法概要、不動產稅務法規;非選擇題 )
    一般金融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選擇題 )




    以上所列畢業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格條件,限於第二試 ( 口試 ) 前一日前取得。


    本項甄試各類科均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伍、報名方式:


    一、
    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將同時建置於臺灣銀行臺灣金融研訊院首頁,請自行上網 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
    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1. 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 科目一佔第一試(筆試)成績40%;科目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60%。 3. 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4. 如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科目二、科目一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二、
    第二試 (口試)成績: 1.口試成績以 100分計。 2.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4)反應能力(包括 理解、應變能力 )。


    三、
    總成績計算: 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


    柒、錄取方式:


    一、
    各類組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但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口試或術科成績未達60分或甄試總成績未達40分者,不予錄取。


    二、
    各類別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三、
    錄取人員自榜示日起1年內,由臺灣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主動依序通知進用。惟正取、備取人員通知進用時,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通知不到者亦同)。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經考核合格者於試用期滿後正式派用,不合格(未達60分)者解職(僱)。


    四、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在進用機構需才地區之業務單位服務滿1年,始得提出申請調整服務單位,並應配合進用機構業務需要從事各項事務,及依進用機構規定辦理。


    捌、待遇:


     
    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臺灣銀行規定支薪: 五職等人員敘支 480 薪點 ( 月薪約 32,000 元,獎金另計 ) 六職等人員敘支 550 薪點 ( 月薪約 37,000 元,獎金另計 ) 七職等人員敘支 660 薪點 ( 月薪約 43,000 元,獎金另計 )


    網路搜尋取得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返回 101年公營行庫擴大招募新進人員近1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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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考試日期:


     
    一、初試:101年5月20日。


     
    二、複試(口試、體檢、體測等):101年7月9日至13日。


    貳、報名日期:101年3月28日至4月9日。


    參、報名方式:網路報名,郵寄報名表件方式。(詳細報名程序請參閱招生簡章


    肆、報考資格:


       
    25歲以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之男女青年。


    伍、招生類組、考試科目:































    招生組別 招生科別 人數 考試科目

    甲組



    消防安全科



    消防安全科男生270 人,女生30 人,合計300 人



    1. 國文(含作文佔40%) 2. 物理 3.化學 4. 甲組數學 5. 英文



    海洋巡防科


    海洋巡防科男生 72 人,女生8 人,合計80 人


    乙組



    行政警察科



    行政警察科男生1530 人,女生170 人,合計1700人


    1. 國文(含作文佔40%) 2. 中外歷史 3. 中外地理 4. 乙組數學 5. 英文

    備註: 考試命題範圍,依據現行教育部公佈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本年度應屆畢業生適用)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各考科之測驗目標設計試題,但非以課本內容為限。






    陸、體檢規定、複試:


         初試合格考生應按照參加複試通知單規定時間,親自攜帶身分證、學歷證明書、退伍令(已役生)正本及各指定醫學中心(醫院)檢查完成之體格檢查表(限複試日期前90天內有效)、特種身分考生證件正本等各項規定證件與物品報到,並參加複試。(複試項目及標準請參閱招生簡章


    柒、教育期限:


         接受警察、消防、海巡養成教育期間二學年。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由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授予副學士學位,並發給副學士學位證書。


    捌、待遇福利:















    一、修業期間:享公費待遇及津貼。
    二、畢業以後:
























      1、甲組(消防安全科):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等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後,由內政部消防署分發各消防機關任職。
      2、甲組(海洋巡防科):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各等相關類科及格後,由行政院海洋巡防署分發至海巡機關任職。
      3、乙組(行政警察科):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各等相關類科及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分發各警察機關任職。
      4、任職以後:依中央警政、消防、海巡主管機關訂定之待遇福利為準。
      5、男、女生皆須擔任基層外勤工作,輪服24小時勤務,任職後每月薪資約五萬元(含超勤加班費)。





    備註:


      依據「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服務年限及教育費用賠償辦法」規定,專科警員班畢業學生服務年限規定為四年。畢業學生經分發職務後,在服務年限內離職者,應依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之比例,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涉及兵役者,依有關法令規定冊報回役。


    網路搜尋取得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附件說明 : http://gothamkimo.pixnet.net/blog/post/3647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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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台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員班擴大招考2080人!3/28-4/9報名、5/20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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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大代誌》元培科大 26、27日舉辦就博會

    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發行量:300,000 作者:王志煌 2012-03-21
    版面:地方要聞 字數:415

     

    2012元培科技大學26、27日兩天將舉辦就業博覽會,有51家廠商提供4,589個工作職缺,不管是參與廠家數和工作職缺數,都是學校舉辦就業博覽會20餘年來的新高紀錄,除了畢業同學外,校方也歡迎需要工作者共同參與。

    元培科技大學以醫護科系見長,和一般的就業博覽會不同,參與徵才的廠商以醫療機構及醫療相關行業居多,包括多所醫院的送子鳥診所、慈濟醫院台中分院、台北分院、天主教仁慈醫院、為恭紀念醫院、新竹國泰醫院、大千醫院、羅東聖母醫院、東元醫院、台大醫院新竹分院、壢新醫院、行天宮恩主公醫院、雙和醫院、北醫大學附設醫院、台北醫院、基隆醫院、萬芳醫院、敏盛醫院、基隆長庚醫院等19所醫院。

    企業方面有:億可飲食、紅景天養生御品公司、台灣大戶屋、爭鮮、必勝客、星期五餐廳、乾杯、三井餐飲、全家便利商店、震旦電信、益邦製藥、巨匠電腦、博士倫、大學光學科技、三民輔考資訊等15個廠商。其他還有美語訓練、就業情報資訊、台灣英特艾倫管理顧問及多家不動產仲介及人壽保險公司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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