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臺灣菸酒公司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簡章
壹、測驗日期
一、第一試 ( 筆試 ) 測驗日期:101年7月21日
二、第二試 ( 口試 ) 測驗日期:101年8月19日
、報名日期
一、報名期間:101年6月15日至7月5日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參、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甄試類別、學歷資格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
甄試類別
名額(正取/備取)
學歷及資格條件
測驗科目與配分比例
工作性質簡述
免稅店賣場服務人員
44/2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共同科目:國文 (10%) 專業科目1:商用英文(50%) 專業科目2:行銷學概要(40%) 註: 行銷英文測驗題型包含中翻英、情境式簡答題
1.引導入出境旅客進入免稅店消費。 2.面對顧客推介及販售免稅商品。 3.銷售免稅商品之開單、收款及倉儲等之帳務處理。
免稅店賣場服務人員 原住民組
2/3
免稅店賣場服務人員 身心障礙組
2/3
資訊技術員A
4/4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資訊管理45% 專業科目2:網路管理及資料庫管理45%
1.電腦、網路、資安、套裝軟體等之需求調查、協助安裝與驗收。 2.電腦、網路、資安、套裝軟體等之報修、調用等維運管理。 3.機房設備管理與網路權限設定、IP分配。 4.資安檢查與電腦防毒軟體之安裝、病毒碼更新與清除及電腦Windows更新檢查。 5.資訊系統(ERP、AP)第一線系統操作問題排除與後送控管。 6.資訊系統(ERP、AP)第一線系統需求彙總與陳報。 7. ERP月結跟催稽核表執行與管控。 8.資訊系統(ERP、AP)需求變更測試、推廣與教育訓練。 9.協助ERP權限管理。 10.工廠、營業處資訊業務推廣與應用。 11.協助檢查報廢電腦是否依規定清除相關資料。 12.協助資訊處辦理交辦事項。
資訊技術員B
4/4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2.證照【以下擇一即可】: (1)具備汽車駕照 (2)機車(輕型機器腳踏車以上)駕照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資訊管理45% 專業科目2:行銷學45%
1.電腦、網路之需求調查、協助安裝與驗收。 2.電腦、網路、資安等之報修、調用等維運管理。 3.資安檢查與電腦防毒軟體之安裝、病毒碼更新與清除及電腦Windows更新檢查。 4.資訊系統(ERP、AP)第一線系統操作問題排除與後送控管。 5.資訊系統(ERP、AP)第一線系統需求彙總與陳報。 6.資訊系統(ERP、AP)需求變更測試、推廣與教育訓練。 7.協助檢查報廢電腦是否依規定清除相關資料。 8.協助資訊處辦理交辦事項。 9.營業所相關業務(各營業處轄區店頭商化、商品陳列、鋪點查核及活動調查等業務。若須從事外勤工作,如使用自有車輛本公司將補貼油料費用)。

 

資訊技術員 B- 原住民組
1/3
化工技術員
12/1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普通化學(45%) 專業科目2:分析化學(45%)
1. 從事酒類製儲、製酒原料處理、容器洗驗等。 2. 微生物培養、化驗分析及酒類之糖化、發酵、蒸餾、儲酒、調合等作業。 3. 從事半成品、成品之取樣、檢驗、紀錄、計算及繪製管制圖等,以達成產品品質標準化等作業。 4. 菸品製程條件控制、香味料調配、溫濕度及水份檢測控管。
電氣技術員
2/3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以下證照擇一: (1) 配線技術士 ( 室內或工業 ) 乙級以上 (2) 甲種電匠證照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電子學 (45%) 專業科目2:電工原理 (45%)
從事電氣設備之檢修、安裝、電氣器具裝修及保養各種電機設備,擔任變電設備之裝配修理,配電室輪班作業,使用變電設備供應全廠電源,及各種自動工業儀表校正、維護及各項電機設備之保養、大修。
機械技術員
17/17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工程力學 (45%) 專業科目2:機械製造與機械製圖 (45%)
1. 酒類包裝設備操作保養,包裝機械之清理、保養、維修等工作。 2. 製菸設備(包括輸送、滾筒、切割、高速傳動裝置及包裝機器等)操作與維修保養。 3. 從事製瓶各種原料之調和、堆送,瓶模之洗刷防鏽、磨光等作業與相關機器設備之清理維護等作業。 工作地點:全台 / 花蓮酒廠
機械技術員 (原住民)
4/4
電子電機人員
10/10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電子學 (45%) 專業科目2:自動控制 (45%)
1. 製菸、酒、製瓶電子控制系統(包括電控線路查修、 PLC 、圖控及電機自動控制等)的操作、維修與保養。 2. 從事各電氣自動控制設備,工業儀器等電子器材機具設備之安裝調整及修護保養等。
鍋爐技術員
1/3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以下證照擇一: (1) 鍋爐 ( 操作或裝修 ) 技術士乙級以上 (2) 乙級 ( 以上 ) 鍋爐操作人員訓練結業證書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機械材料 (45%) 專業科目2:工程力學 (45%)
操作燃油鍋爐及其附屬設備,軟水處理,調整蒸氣供應量以及設備保養、環境清潔等作業。
冷凍技術員
1/3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2.證照【以下擇一即可】: (1)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乙級以上 (2)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機械材料 (45%) 專業科目2:工程力學 (45%)
運轉冷凍機及水壓縮空氣、二氧化碳、無菌水、釀造用水、空氣調節之供應等。
印刷技術員
1/3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印刷學 (45%) 專業科目2:印刷適性 (45%)

從業印鐵設備操作、保養、維修等工作。

護士
1/3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2.以下擇一即可: (1) 公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護士類科及格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士類科及格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護理學概要 (45%) 專業科目2:基礎醫學概要 (45%)
員工護理保健工作。
訪銷員
48/24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2.證照【以下擇一即可】: (1)具備汽車駕照 (2)機車(輕型機器腳踏車以上)駕照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企業管理概論45% 專業科目2:商用電腦概論45%
1.各營業處轄區店頭商化、商品陳列、鋪點查核及活動調查等業務。 2.須從事外勤工作,如使用自有車輛本公司將補貼油料費用
訪銷員-原住民組
6/6
駕駛員
2/3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2.工作經驗:實際駕駛營業大客車一年以上經驗者。 3.證照:具備職業大客車駕照。 4.其他文件: (1)駕駛人經歷證明、 (2)汽車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4)近一年內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4條及第64-1條規定之體格檢查表(需經公立醫院或 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團體為之)。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交通法規、法律常識45% 專業科目2:車輛機械常識、駕駛職業道德45%
錄取人員於進用後均需擔任外勤駕駛工作,並需配合假日出勤及臨時勤務指派,不得藉故拒絶或以任何事由申請轉調機關內勤行政工作。
農化技術員
2/3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 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證書者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10% 專業科目1:生物化學(含微生物學)45% 專業科目2:普通化學(含分析化學)45%酒類產品等新商品化驗分析、評估、開發與專案管理,並需配合連續性的試驗工作。
、測驗方式
一、筆試
 共同科目:佔筆試成績10% ,為四選一單選題 專業科目:除免稅店賣場服務人員專業科目 1 :行銷英文,考試題型為中翻英、情境式簡答題外,其餘均為四選一單選題
二、口試及體能測驗
 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類組錄取名額3倍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 本次招募之各類別人員(免稅店賣場服務人員、資訊技術員、護士、訪銷員、駕駛員除外),第二試皆須先進行口試,再進行體能測驗 (負重25公斤沙包跑走50 公尺)
總成績計算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1.第一試(筆試)成績: 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有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或 專業科目之原始成績平均未達 50 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2.以「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報考,經檢具身分證明屬實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加計10%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若同時具有前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10%列計
二、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1. 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以 100 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 評分:
 (1) 儀態 (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
 (2) 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 ( 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
 (3) 才識 ( 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4) 人格特質 ( 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
 2.第二試(體能測驗):本次招募之從業評價職位人員(免稅店賣場服務人員、資訊技術員、護士、訪銷員、駕駛員除外)需進行體能測驗。
 (1) 第二試 ( 體能測驗 ) 於口試當天舉行,採合格制,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體能測驗方式: 負重 25 公斤沙包跑走 50 公尺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1. 肩扛 ( 或手抱 )25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 測試時戴護膝、護肘、手套 3. 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沙包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 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 將沙包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 (3) 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時間在 17.00 秒 ( 含 ) 以內

 

備註:參加體能測驗時,須穿著運動服 ( 或輕便服裝 ) 及運動鞋,不得以赤腳應考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甄試總成績70%,凡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含缺考)者、專業科目之原始分數平均未達50 分者,不予錄取
 2.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體能測驗為合格制,不合格即不予錄取;第二試(口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30%,口試成績未達60 分者,不予錄取
柒、錄取方式
一、擇優錄取順序: 依應考人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錄取名額3倍之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A)專業科目1、(B)專業科目2、(C)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口試)之排序
二、依甄試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2.第一試(筆試)專業科目1 原始成績;3.第一試(筆試)專業科目2 原始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
三、各類組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捌、錄取及進用
一、錄取人員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依序進用,惟以收到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錄取通知為憑)。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進用人員到職須經6個月實習,如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實習期滿考核成績合格者,取得職員僱用資格(第二職等者取得評價人員僱用資格)
二、錄取人員進用後,於 備取有效期間內 ,不得申請調動,並立同意書 
三、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自正取人員報到之日起6個月內,於6個月內未接獲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者即取消備取資格
玖、待遇
一、評價職位人員:
 (一)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 ),比照臺灣菸酒公司從業人員第1職等本薪4級支薪(目前月支薪 約3萬1仟餘元)
 (二)實習期滿考核通過正式僱用後,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辦理
二、以上所稱到職服務期間,係指該年已具參加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為限(該年連續1月至12月均在職,即具有參加該年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
三、臺灣菸酒公司 福利制度完善,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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