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商業銀行新進行員甄選簡章
壹、甄選類別、資格及測驗科目:
甄選類別 職等 報考資格 甄選方式 需才地區 名額
一般行員 (理財組)
1.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含應屆畢業生) 2. 應具理財相關證照: -人身保險業務員 -信託業業務員 -投信投顧業務員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3. 試用期滿擔任理財顧問工作

1.資料審核 2.筆試 (1)英文(40%) (2)金融專業知能 (60%含會計學、經濟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編)試題為選擇題 3.面試

台中以北
20
一般行員 (金融組)
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含應屆畢業生)
台中以北
69
一般行員 (法律組)
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畢業 (含應屆畢業生) 1.資料審核 2.筆試 (1)英文(40%) (2)金融專業知能 (60%含會計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編)試題為選擇題 3.面試
台北地區
20
一般行員 (櫃檯組)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含應屆畢業生) 1.資料審核 2.筆試-金融專業知能 (含會計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編)試題為選擇題 3.面試
台中以北
50
客服人員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含應屆畢業生) 2.通國台語,諳英文或日文尤佳 3.需配合24 小時及假日輪班 1.資料審核 2.口語表達能力及電話禮儀應對技巧測試 3.面試
台北市
11
貳、報名事項:
一、 報名日期:101年4月3日至23日
二、 報名方式:採通訊及網路報名,需完成二報名步驟。報名者請至第一商業銀行網站http://www.firstbank.com.tw/線上徵才,點選職缺,並登入個人資料。
參、測驗日期:101年5月26日
肆、應考資格及體格需求:
一、 應屆畢業者須於101 年7 月15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二、 具有金融相關證照與語言檢定證明者尤佳
三、 具有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四、 體格需求(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療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伍、錄取及進用:
一、 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它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 正取人員於通知錄取後1 年內,由本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依面試成績先後順序通知進用完畢。各職缺視將視本行需要備取若干名額,正取人員經全數通知進用完竣後,備取人員將視有缺額時,始按面試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人員資格自通知日起1 年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三、 新進人員應試用6 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不及格者不予任用,並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予以資遣;且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前,應取得「人身保險業務員」、「信託業業務員資格」及「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等證照,並須具備「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乙科合格證明,新進理財人員另應取得「財產保險業務員」、「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及「結構型商品銷售資格」等證照,未取得上述證照資格者,視同試用考核成績不及格,不予任用
四、 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後應立同意書同意於報考地區之營業單位服務滿3 年,始得申請調動,否則不予僱用
五、 錄取人員報到後由第一銀行發給「新進行員一般體格檢查表」,再赴指定醫療機構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未提出檢驗合格者,即取消錄取資格
六、 凡經錄取分發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即予解職(僱),並終止勞動契約:
  1.經本行免職、解僱、資遣者
  2.經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3.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4.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5.患有精神病無法勝任工作或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6.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有貪污行為或犯侵佔、背信、詐欺罪經判決確定者
  7.未繳交畢業證書或報名資格條件有隱瞞不實、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不予錄取,或經錄用仍應予解職
陸、待遇福利:
一、 一般行員(理財組)以七等一級高級辦事員進用,敘薪43,506 元/月
二、 一般行員(法律組)及一般行員(金融組)以六等一級中級辦事員進用,敘薪33,255 元/月
三、 一般行員(櫃檯組)及客服人員以五等一級初級辦事員進用,敘薪29,637 元/月
柒、其他注意事項:
  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第一銀行網站線上徵才公告為準
 以上資料網路搜尋取得僅供參考、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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