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時間:
一、 筆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口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報名時間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資格條件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年齡不限,性別不拘。
三、 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規定日期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 體格需求 ( 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 :
  1. 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 0.8 ,或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 55 分貝以上。
  2. 辨色力異常 。
  3. 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
  4. 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
  5. 其它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
肆、甄試類別、資格條件及考試科目:

職等

甄試類別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考試科目

七 職 等

風險管理 1. 研究所以上畢業 2. 具下列任一經驗至少一年以上者: (1) 在會計師事務所、財務顧問公司任職 (2)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單位、財務操作單位或授信審查單位任職 (3) 在大專院校教授風險管理課程 1.科目一: 銀行自有資本之計算與自有資本標準之國際通則(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含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財務金融、統計學;非選擇題)
國際金融 (英語組) 1. 研究所以上畢業 2. 英語程度通過相當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 全民英檢 (GEPT) 中高級初試檢定合格 (2) 托福 (IBT) 達 80 分或托福 (CBT)200 分 (3) 多益 (TOEIC) 達 750 分 (4) 劍橋博思電腦職場英語檢測 (BULATS) ALTE Level 3 以上 (5)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 5.5 (6)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筆試達 240 分、面試達 S ~ 2+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非選擇題 ) 2.科目二:國際金融(非選擇題)
國際金融 (日語組) 1. 研究所以上畢業 2. 日語程度通過相當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1)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筆試達 240 分、面試達 S ~ 2+ (2) 日本語能力測驗 (JLPT) 達一級 1.科目一:國文、日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非選擇題 ) 2.科目二:國際金融(非選擇題)
法務 1.大學以上法律系畢業 2. 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 ( 需已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 1.科目一: 民法及民事訴訟法 ( 各佔本科目 50%;非選擇題 ) 2.科目二: 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 ( 各佔本科目 50%;非選擇題 )
會計 1. 大學以上畢業 2. 取得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 1.科目一: 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會計學 [ 含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IASs)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 (IFRSs) 及相關解釋 ] 、稅務法規;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
程式設計人員 1. 大學以上畢業 2. 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經驗 3 年以上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含程式設計 [ 以 JAVA SQL 、 .NET 語言為主 ] 、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六 職 等

財富管理 業務人員 1. 專科以上畢業, 並曾任銀行理財專員、理財顧問人員或從事銀行財富管理相關業務 2 年以上 2. 已取得「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以及「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並取得至少下列 3 種測驗合格證明書: (1) 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 (2)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人員資格測驗」 (3)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 (4)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 (5) 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6) 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7)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8)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 ( 選擇題 )

五 職 等

資訊人員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綜合科目 ( 含程式設計 [ 以 JAVA 、 SQL 、 .NET 語言為主 ] 、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非選擇題 )
地政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含地政學概要、民法概要、不動產稅務法規;非選擇題 )
一般金融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1.科目一:國文、英文 ( 各佔本科目 50% ;選擇題 ) 2.科目二: 綜合科目 ( 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選擇題 )
以上所列畢業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格條件,限於第二試 ( 口試 ) 前一日前取得。
本項甄試各類科均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伍、報名方式:
一、 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將同時建置於臺灣銀行臺灣金融研訊院首頁,請自行上網 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 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1. 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 科目一佔第一試(筆試)成績40%;科目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60%。 3. 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4. 如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科目二、科目一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二、 第二試 (口試)成績: 1.口試成績以 100分計。 2.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4)反應能力(包括 理解、應變能力 )。
三、 總成績計算: 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
柒、錄取方式:
一、 各類組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但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口試或術科成績未達60分或甄試總成績未達40分者,不予錄取。
二、 各類別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三、 錄取人員自榜示日起1年內,由臺灣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主動依序通知進用。惟正取、備取人員通知進用時,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通知不到者亦同)。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經考核合格者於試用期滿後正式派用,不合格(未達60分)者解職(僱)。
四、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在進用機構需才地區之業務單位服務滿1年,始得提出申請調整服務單位,並應配合進用機構業務需要從事各項事務,及依進用機構規定辦理。
捌、待遇:
  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臺灣銀行規定支薪: 五職等人員敘支 480 薪點 ( 月薪約 32,000 元,獎金另計 ) 六職等人員敘支 550 薪點 ( 月薪約 37,000 元,獎金另計 ) 七職等人員敘支 660 薪點 ( 月薪約 43,000 元,獎金另計 )
網路搜尋取得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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