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簡章
壹、考試日期:101年7月13日至14日
貳、報名日期:101年4月3日至12日
參、考試地點:
分設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等考區,應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後不得更改
肆、應考資格:
詳情請參閱「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
※ 考選部100年2月14日公告「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航空器維修、航空駕駛類科部分)」修正草案:
將「航空器維修」類科應考資格有關「旋翼機維修」文字修正為「飛機、直昇機維修」;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有關「旋翼機飛行時數」文字修正為「直昇機飛行時數」。
伍、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
壹、本表每年所設類科,仍需配合當年任用需求予以設置。 貳、各類科普通科目均為: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60%,公文、測驗各占20%,考試時間2小時。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計50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及試題數,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30%(各15題,每題2分),英文占40%(20題,每題2分),考試時間1小時。 參、專業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50%);專業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肆、各考試類科凡列有選試科目者,用人機關提列任用計畫時,須依選試科目分別填列需用名額,並按選填該選試科目之應考人擇優錄取。 伍、新聞職系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國語播音(50%)與閩南語播音(50%)」或國語播音(50%)與客語播音(50%)」採實地考試方式。 陸、「航空器維修」及「航空駕駛」類科為稀少性考試類科。 | |||||
類別 | 職組 | 職系 | 類科 | 專業科目 | |
行政 | 普通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政治學概要 ◎六、公共管理概要 | |
一般民政 | 一般民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政治學概要 ◎六、地方自治概要 | |||
宗教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宗教學概要 六、宗教法規概要 | ||||
客家事務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六、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 ||||
社會行政 | 社會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社會工作概要 五、社會研究法概要 ◎六、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
人事行政 | 人事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六、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概要 | |||
戶政 | 戶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概要 五、民法親屬編概要 ◎六、社會工作概要 | |||
行政 | 普通行政 | 原住民族行政 | 原住民族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行政學概要 五、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六、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 |
勞工行政 | 勞工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勞資關係概要 五、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六、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
文教新聞行政 | 文化行政 | 文化行政 | 三、本國文學概要 四、世界文化史概要 五、藝術概要 六、文化行政概要 | ||
教育行政 | 教育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教育概要 五、心理學概要 六、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 |||
技職教育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技職教育行政概要 五、技職教育理論與實務概要 六、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 ||||
新聞 | 新聞 | 三、新聞學概要 四、國際現勢概要 五、傳播法規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選試科目) | |||
新聞廣播 | 三、新聞學概要 四、新聞廣播概要(包括廣播實務)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日文、德文)(選試科目) 六、實地考試: 國語播音(50%)與閩南語播音(50%)或國語播音(50%)與客語播音(50%)(選試科目) | ||||
財務行政 | 財稅行政 | 財稅行政 | ◎三、財政學概要 ◎四、稅務法規概要 ◎五、會計學概要 ◎六、民法概要 | ||
金融保險 | 金融保險 | ◎三、會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貨幣銀行學概要 六、保險學概要 | |||
行政 | 財務行政 | 統計 | 統計 |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六、資料處理概要 | |
會計 | 會計 | ◎三、會計學概要 ◎四、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五、審計學概要 ◎六、政府會計概要 | |||
審計 | 審計 | ◎三、會計學概要 ◎四、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五、審計學概要 六、審計應用法規概要(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 |||
經建行政
| 經建行政 | 經建行政 | 三、統計學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國際經濟學概要 六、貨幣銀行學概要 | ||
企業管理 | 企業管理 | 三、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財務管理概要 六、行銷管理概要 | |||
工業行政 | 工業行政 | 三、統計學概要 四、工業管理概要 五、工程經濟概要 ※六、計算機概要 | |||
商業行政 | 商業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經濟學概要 ◎五、民法概要 六、商業概論 | |||
農業行政 | 農業行政 | 三、農業概要 四、農業經濟學概要 五、農業行政概要 六、農業推廣概要 | |||
外務行政 | 僑務行政 | 僑務行政 | ※三、行政法概要 四、僑務行政概要 五、國際關係概要 六、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德文、韓文、阿拉伯文)(選試科目) | ||
衛生環保行政 | 衛生行政 | 衛生行政 | ◎三、衛生行政學概要 四、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五、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六、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 ||
行政 | 衛生環保行政 | 環保行政 | 環保行政 | 三、環保行政學概要 四、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六、環境科學概要 | |
地政 | 地政 | 地政 | 三、土地法規概要 四、土地利用概要 五、民法物權編概要 六、土地登記概要 | ||
公產管理 | 三、土地法規概要 四、土地利用概要 五、民法物權編概要 六、公產管理法規概要 | ||||
博物圖書管理 | 博物館管理 | 博物館管理 | 三、博物館學概要 四、社會教育概要 五、博物館管理概要 六、本國文化史概要 | ||
圖書資訊管理 | 圖書資訊管理 | ◎三、圖書資訊學概要 四、技術服務概要 五、讀者服務概要 六、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 |||
檔案管理 | 檔案管理 | 三、檔案學概要 四、檔案技術服務概要 五、本國近代史概要 六、檔案資訊服務概要 | |||
安全 | 政風 | 法律政風 |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 五、刑法概要 六、刑事訴訟法概要 | ||
財經政風 | ※三、行政法概要 四、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 五、心理學概要 ※六、經濟學概要 | ||||
交通行政 | 交通行政 | 交通行政 | 三、運輸學概要 四、運輸經濟學概要 五、運輸管理學概要 六、交通行政概要 | ||
行政 | 交通行政 | 交通行政 | 觀光行政 | 三、觀光學概要 四、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 五、旅運經營學概要 六、觀光行銷學概要 | |
技術 | 農林保育 | 農業技術 | 農業技術 | 三、作物概要 四、作物改良概要 五、植物保護概要 六、土壤與肥料概要 | |
林業技術 | 林業技術 | 三、森林生態學概要(包括保育) 四、林產學概要 五、育林學概要 六、森林經營學概要 | |||
園藝 | 園藝 | 三、園藝學概要 四、果樹與蔬菜概要 五、花卉與造園概要 六、園產品處理及加工學概要 | |||
自然保育 | 自然保育 | 三、生態學概要 四、保育生物學概要 五、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概要 六、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概要 |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三、工程力學概要 四、測量學概要 五、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六、土木施工學概要 | ||
水利工程 | 水利工程 | 三、水資源工程概要 四、流體力學概要 五、土壤力學概要 六、水文學概要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三、流體力學概要 四、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 五、水處理工程概要 六、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 |||
建築工程 | 建築工程 | 三、工程力學概要 四、施工與估價概要 五、營建法規概要 六、建築圖學概要(應試時間3小時) | |||
都市計畫技術 | 都市計畫技術 | 三、都市區域計劃概論 四、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 五、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六、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 |||
技術 | 土木工程 | 水土保持工程 | 水土保持工程 | 三、土壤沖蝕及水土保持概要 四、植生工程概要 五、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概要 六、坡地保育概要 |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三、機械原理概要 四、機械力學概要 五、機械製造學概要 六、機械設計概要 | ||
航空器維修 | 三、旋翼機基本維修概要 四、航空發動機概要 五、旋翼機原理 六、旋翼機地面勤務處理 | ||||
電機工程 | 電力工程 | 電力工程 | 三、基本電學 四、電工機械概要 五、輸配電學概要 六、電子學概要 | ||
電子工程 | 電子工程 | ※三、計算機概要 四、基本電學 五、電子學概要 六、電子儀表概要 | |||
電信工程 | 電信工程 | ※三、計算機概要 四、基本電學 五、電子學概要 六、通信系統概要 | |||
資訊處理 | 資訊處理 | 資訊處理 | ※三、計算機概要 四、資料處理概要 五、資訊管理概要 六、程式設計概要 | ||
物理 | 物理 | 地震測報 | 三、觀測地震學概要 四、地球物理概要 五、地震學概要 六、地球物理數學概要 |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 | 三、工業化學概要 ◎四、有機化學概要 五、分析化學概要 六、化工機械概要 | ||
檢驗 | 衛生檢驗 | 食品衛生檢驗 | 三、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概要 四、食品分析與檢驗概要 五、食品化學概要 六、食品微生物學概要 | ||
技術 | 檢驗 | 環境檢驗 | 環境檢驗 | 三、分析化學概要 四、儀器分析概要 五、環境化學概要 六、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 |
地質礦冶 | 地質 | 地質 | 三、地質學概要 四、構造地質學概要 五、地層學概要 六、礦物與岩石學概要 | ||
礦冶材料 | 採礦工程 | 三、地質學概要 四、選礦學概要 五、礦物與岩石學概要 六、採礦學概要 | |||
測量製圖 | 測量製圖 | 測量製圖 | 三、測量學概要 四、測量平差法概要 五、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六、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 ||
交通技術 | 交通技術 | 交通技術 | 三、交通工程概要 四、運輸規劃概要 五、統計學概要 六、交通控制概要 | ||
天文氣象 | 天文 | 天文 | 三、天文學概要 四、天文觀測概要 五、微積分 六、普通物理學概要 | ||
氣象 | 氣象 | 三、大氣科學概要 四、微積分 五、天氣學概要(包括基礎天氣分析與基礎大氣動力學) 六、大氣測計學概要 | |||
技藝 | 技藝 | 技藝 | 三、工藝材料學概要 四、美學概要 五、基本設計 六、圖學概要 | ||
視聽製作 | 視聽製作 | 視聽製作 | 三、影視製作學概要 四、大眾傳播學概要 五、攝影學概要 六、編導概要 |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四、生物技術學概要 五、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六、流行病學概要 | ||
消防技術 | 消防技術 | 消防技術 | 三、消防法規概要 四、火災學概要 五、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六、消防戰技概要(包括災害防救計畫、應變與救護) | ||
技術 | 水產技術 | 水產技術 | 漁業技術 | 三、水產概要 四、航海學概要 五、漁具漁法學概要 六、漁場學概要(包括水產資源) | |
養殖技術 | 三、水產概要 四、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五、飼料與餌料概要 六、魚病學概要 | ||||
海洋資源 | 三、海洋生態學概要 四、海洋資源學概要 五、生物統計學概要 六、海洋生物學概要 | ||||
畜牧獸醫 | 畜牧技術 | 畜牧技術 | ※三、家畜解剖生理學概要 四、畜產加工概要 五、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六、畜牧學概要 | ||
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 | 三、人因工程概要 四、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概要 五、生產計畫與管制概要 六、設施規劃概要 | ||
工業安全 | 工業安全 | 三、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四、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概要 五、工業衛生概要 六、安全工程概要 | |||
環保技術 | 環保技術 | 環保技術 |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六、環境科學概要 | ||
航空技術 | 航空駕駛 | 航空駕駛 | 三、航行學概要 四、航空氣象概要 五、飛航管制概要(包括飛航規則) 六、載重平衡概要 | ||
景觀設計 | 景觀設計 | 景觀 | 三、景觀學概要 四、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概要 五、景觀工程概要 六、景觀設計概要(應試時間三小時) |
陸、成績計算:
一、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二、併採筆試與實地考試之類科(新聞廣播類科),其實地考試成績占總成績20%,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其筆試成績依前項規定計算之。
三、 第一項、第二項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實地考試成績未達60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四、各項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柒、訓練與分發任用:
一、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
並函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分發任用。
二、 本考試錄取人員之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三、 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前項轉調限制,應於考試及格證書註明,並函請銓敘部查照。
※請注意:
因應五都升格急需用人,100年高等普通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722人,總計錄取3092人。
依據銓敘部統計,縣市升格後預計增置員額22,404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五都職
缺將分三年補足,亦即三年內將釋出大量公務人員職缺。有意考取公職之考友,應把握機
會,儘早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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