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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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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暨領隊人員考試簡章
壹、考試日期:
  一、 領隊人員:101年3月24日
  二、 導遊人員:101年3月25日

貳、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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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簡章
壹、考試日期:101年7月15日至17日
貳、報名日期:101年4月3日至12日
參、考試地點:
  分設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等考區,應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後不得更改。
  註:「技藝」類科僅設臺北考區
肆、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具學士學位者)
註一:報考「技術類」限相關科系畢業,詳情請參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
註二:考試院100年1月27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修正案,修正重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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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簡章

壹、考試日期:101年7月13日至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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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簡章

壹、考試日期:101年2月11日至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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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僅提供參考,詳細資料依實際公告簡章為主。100年台灣銀行新進人員甄試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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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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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考試日期:100年12月24日至26日。
 
貳、報名日期:100年9月14日至23日。
參、考試地點: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考區。
 
肆、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即大學(含)以上學歷
報考「技術類科」限相關科系,詳見「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應考資格表」。
 
 
伍、考試類科及科目:
 
請參見「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應試科目表」。
註: 考試院99年8月12日通過「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修正重點:
1、
三等考試增設「公職建築師類科」及「客家事務行政」。
  詳細修正條文請見「應考資格修正草案對照表」、「應試科目修正草案對照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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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考試日期:100年12月24日。
 
貳、報名日期:100年9月14日至23日。
 
參、考試地點: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考區
肆、應考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不限學歷皆可報考。
 
 
伍、考試類科及科目:
 

考試類科

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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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考試日期:100年12月24日至25日。
 
貳、報名日期:100年9月14日至23日。
參、考試地點: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考區
 
肆、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畢業。
報考「技術類科」限相關科系,詳見「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應考資格表」。
 
 
伍、考試類科及科目:
 
請參見「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應試科目表」。
註: 考試院99年8月12日通過「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修正重點:
1、
四等考試增設「客家事務行政」。
  詳細修正條文請見「應考資格修正草案對照表」、「應試科目修正草案對照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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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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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簡章 

壹、考試日期:99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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